自由身证明倒不是中国足协的发明,国外也一样需要,国际转会在国际足联也要自由身证明,这是为了确认双方之间劳务关系已经正常结束,在自由转会中替代“转会协议”。
但在中国,俱乐部或地方足协利用自由身证明要挟球员的情况确实存在。此问题的后招是仲裁,但也通常存在仲裁缓慢误事的问题。
我曾和足协提过改进建议,既然我们已经有着非常完善的注册合同备案机制,完全可以结合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,为球员提供便捷、自助化的开具自由身证明以及快速仲裁服务,一切应以保障球员踢球的权利为优先。
相关新闻:记者:足协有个搞笑的制度,球员合同到期要原俱乐部出自由身证明
留言0